我們為酒精飲料行業成員提供各種通常需要的出口證書或文件。
行業成員可通過我們的國際貿易事業部獲得 以下所有的證書或類似的證明,
自由銷售證書
原產地證書和/或年齡證書
健康證明證書/衛生證書
真品證書
製造工藝證書
如何申請出口證書
電郵:
您可以用電子郵件的方法來提交出口證書的申請。使用PDF文件,發送到exportcertificates@ttb.gov, 這可以加快處理您的申請。
請提交兩份已簽署的出口證書,一份請使用你公司的信箋來,第二份拷貝請用空白的信紙。
如果您需要用一家商業郵遞公司來特快專遞郵寄回您的出口證書,請準備好返回郵件信封及標籤,並將它们附加到您的電子郵件申請上。否則,TTB將通過美國郵政寄回您的出口證書。
我們還提供葡萄酒,啤酒和烈酒出口證書的樣本 。請注意,您可能需要對這些樣本做一些編改以滿足一些國家對證書的特別的要求。
郵寄地址:
您還可以出口證書將通過郵件發送到以下地址:
Alcohol and Tobacco Tax and Trade Bureau (TTB)
International Affairs Division
Attn: Export Certificate Program
1310 G St. NW, Box 12
Washington, DC 20005
如果您通過一個商業郵遞公司(例如,UPS,聯邦快遞)來提交您的出口證書請求,請使用以下地址:
Alcohol and Tobacco Tax and Trade Bureau (TTB)
International Affairs Division
Attn: Export Certificate Program
1310 G St. NW, Suite 400E
Washington, DC 20005
如果您對出口證書有任何問題,請聯繫國際貿易事業部,電話:(202)453-2260,或通過電子郵件在exportcertificates@ttb.gov。
有關出口證書更多的信息,請訪問我們的常見問題和答案頁。
VI1表格是用於 向歐盟出口葡萄酒
美國葡萄酒出口到歐洲聯盟(EU)國家必須具有一個VI1的表格。它是用來證明出口的葡萄酒(1)符合美國用於葡萄酒生產和流通的規章,(2)使用的釀酒過程是符合 EC-US葡萄酒貿易協議,及(3)出口的葡萄酒是由TTB授予許可證書的一家酒廠生產的。
我們鼓勵您使用新的,從2007年4月1日起生效的自我證明的出口證書,因為它不需要TTB的批准。自我證明的出口證書是一個簡化版本的VI1表格。
TTB的行業通報(2007-2) 為這個新的證書和相關的附件提供了更多的信息。
我們還為以前使用的兩個VI1表格和附件發布了指令. 它們對出口到歐盟國家的葡萄酒仍然是有效的。
從2007年7月1日起,下列歐洲共同體的成員國家接受簡化出口證書。
奧地利德國 , 荷蘭, 比利時, 希臘, 波蘭, 保加利亞, 匈牙利, 葡萄牙, 塞浦路斯, 愛爾蘭, 羅馬尼亞, 捷克共和國, 意大利, 斯洛伐克, 丹麥, 拉脫維亞, 斯洛文尼亞, 愛沙尼亞, 立陶宛, 西班牙, 芬蘭, 盧森堡, 瑞典, 法國, 馬耳他, 聯合王國
如果您有任何有關VI1/simplified的出口證明書的問題,請聯繫國際貿易事業部,電話:(202)453-2260,或通過電子郵件在exportcertificates@ttb.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