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對用於貿易展覽和/或招攬訂單所需的酒精飲料樣品,在一定的條件下,允许進口而無需標籤認可證書(COLA)。需要這些樣品的進口商可申請COLA豁免。申請表格的樣本可從TTB的網站下載。
申請函中必須包括:
每种酒精飲料的具體類型和數量。葡萄酒的類型是指標識為「紅葡萄酒」,「白葡萄酒」,「起泡酒」及/或葡萄品種的標籤;對於蒸餾酒來講,酒的類型是指標識為「朗姆酒」,「白蘭地」,「伏特加」等等;麥芽飲料的類型是指「啤酒」,「麥芽酒」等。
每個產品的原產地
每個產品的品牌名稱
進口樣品的目的(如為一個特定的貿易展覽,包括日期和所在地)
聯邦進口商的基本許可證號
申請函還必須聲明,進口的樣品將符合下列條件:
該產品的進口商必須持有聯邦進口商的基本許可證
將支付所有適用的稅收和關稅
在每個容器(瓶或箱)上必须貼有「仅用於貿易展覽(或樣品)- 不出售」的標籤
按照27 CFR第16部分的要求每一個容器上必须貼有健康警告聲明的標籤。
對於葡萄酒來說,瓶上必須貼有額外的「含亞硫酸鹽」的標籤。
在申請函中列出的的樣品在到達美國入境港口前必須符合上述標籤的要求。
申請函的樣品可從TTB的網站下載(MS Word格式)。
您可以将電子郵件或傳真的申請函發送到下面的地址或傳真號碼︰
電子郵件:Submit COLA Waiver Request
傳真:(202)453-2970
請注意,進口商在沒有收到標籤認可證書(COLA)之前負責確保這些樣品不進入州際或州內的商業市場。
本通知取代以前的告示或指令。